俄羅斯針對加密資產交易、託管和跨境結算的首個完整法律框架於9月1日生效。新規將相關業務納入俄羅斯中央銀行的監管體系,零售投資者和合格投資者均可通過受監管的中介參與交易,但准入條件和額度並不相同。
零售投資者設定年度買入上限
未被認定為合格投資者的個人,在通過適當性測試後,可通過每家中介機構每年購買不超過30萬盧布的合規加密貨幣。合格投資者同樣需要完成測試,但不受這一年度購買上限的限制。
俄羅斯中央銀行此前提出,比特幣、以太坊和USDT可納入受監管交易範圍。面向零售投資者開放的最終幣種,還需看監管方設定的流動性、成交規模和價格歷史等標準,以及持牌機構實際提供的產品。
交易所與托管機構納入持牌體系
這項法律為加密交易所和數字託管機構設立了專門的角色。交易所負責買賣撮合,數字託管機構負責記錄加密貨幣及其他數字資產的權利歸屬。券商、資產管理公司和有組織的交易平臺也可參與相關交易安排。
根據立法過程中披露的規則,提供加密交易服務的機構需要列入專門的名單,並擁有至少1500萬盧布的自有資本,同時還需加入獲認可的金融市場自律組織。俄羅斯中央銀行將負責維護受監管的參與者名單,並制定交易所、托管機構及數字貨幣賬戶的運營要求。
數字托管機構適用獨立的資本標準。7月公布的草案顯示,最低資本要求在5000萬至2.5億盧布之間,取決於其提供的具體服務,包括是否接入開放式分散式賬本,以及是否承擔交易後結算職能。
跨境結算獲得合法途徑
新框架維持俄羅斯境內禁止使用加密貨幣支付普通商品和服務的規定,這意味著數字貨幣仍不是國內商業支付工具。但在對外貿易中,出口商和進口商可在新規下使用加密貨幣進行跨境結算,且沒有金額上限。
企業既可以透過中介完成合規交易,也可以直接使用不同的錢包和數字貨幣開展結算。新規相當於將此前試點中的跨境加密結算途徑正式寫入法律框架。
此外,俄羅斯居民仍可透過境外的銀行賬戶在海外進行加密交易。若資產記錄在境外,相關持倉需向俄羅斯稅務機關申報。法律還允許投資者將加密貨幣與俄羅斯法律下發行的證券和數字金融工具進行兌換,相關要求也將適用於境外穩定幣。
部分配套規則延後實施
雖然核心條款已於9月1日生效,但部分內容將分階段落實。涉及某些轉賬限制及非居民數字託管機構運作的規則,將於2027年7月1日實施;涉及數字金融資產發行與流通、名義持有人和託管安排的技术性條款,則定於2027年9月1日生效。
俄羅斯主要金融機構已開始圍繞新框架準備服務。俄羅斯聯邦儲蓄銀行計劃在12月1日之前完成加密交易基礎設施和數字託管系統的建設,服務範圍預計將涵蓋交易、託管、結算和存管。阿爾法銀行也通過其經紀應用,向一小部分合格投資者測試加密交易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