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網友10月4日發帖稱,其9月30日晚通過哈啰平臺預約了一輛從湘潭前往益陽的順風車,訂單車費為161.7元,同行共兩位乘客。上車後,司機向兩人提前收取高速通行費,每人30元,合計60元。
該網友表示,司機在途中以電動汽車需要充電為由駛入服務區停留,隨後行駛速度持續減慢,最終拖到10月1日凌晨0時高速公路免費通行政策生效後才駛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整個過程實際上並未產生高速公路通行費用。
據介紹,湘潭至益陽的全程有120多公里,導航軟件顯示正常駕車耗時約2小時,但該次行程實際耗時超過5小時,司機在10月1日凌晨1點左右才將乘客送達目的地。
抵達終點後,兩名乘客發現高速公路並未產生費用,便要求司機退還之前收取的60元高速公路費。司機拒絕退費,給出的理由是「國慶期間高速公路免費是給車子免費,並非給乘客免費」。雙方協商無果,乘客隨後將行程情況發布至網絡,並向哈啰平臺發起投訴,申請平臺介入處理。
哈啰客服在看到相關反饋後,主動私信聯繫了投訴乘客,要求其提供訂單信息,並表示將安排專員覈實跟進。

10月4日,哈啰平台客服在回應極目新聞時表示,國慶期間確實接到部分乘客投訴司機收取高速公路費用的問題,平臺正在核查。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平臺有明確規定,行程中沒有產生高速公路通行費用,司機不得向乘客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若投訴經查證屬實,平臺會退還乘客相關費用,並對司機進行處罰,暫停其運營資格。
IT 之家此前報導,哈啰順風車在2026年5月曾發布高速費分攤規則指南,明確高速費由誰承擔以乘客下單時的備註為準,車主選擇接單即代表接受該約定。若乘客選擇「願意協商費用」,車主需在接單後2小時內且乘客上車前通過平臺聊天框或電話達成一致;超期未協商的,默認車主不收取高速費。
此外,據多家媒體報道,2026年1月29日起,滴滴、哈啰、高德三大順風車平臺已同步實施統一的高速費分攤新規,依據交通運輸部相關指引,明確“誰主動要求走高速誰全額承擔、多人拼車按人數平均分攤”等核心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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