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稱,韓國關於穩定幣監管的討論,可能不會等到完整的《數位資產基本法》通過後才啟動。根據 7 月 29 日發布的政策報告,監管層可先推出過渡性許可指引,讓企業提前明確韓元穩定幣的發行、使用和支付服務邊界。
建議先發過渡性規則
這份報告由 Hashed Open Research 與 Solana Policy Institute 發布。報告認為,如果所有規則都要等到整部法律完成,企業在穩定幣發行和支付場景上將繼續面臨監管空白。
報告建議,韓國可先明確幾項基礎內容,包括許可要求、允許開展的業務範圍,以及穩定幣支付服務的適用規則。這樣一來,受監管機構可以在正式法律生效前完成準備。
文章也提到,韓國法律界人士金孝奉公開表示,韓國可參考歐盟 MiCA 的推進方式。歐盟在整體框架全面實施前,已先讓穩定幣相關條款落地,這被視為分階段監管的一種參考路徑。
銀行控股仍是談判焦點
目前爭議最大的部分,是穩定幣發行者應由誰主導。韓國共同民主黨議員安道傑表示,政策制定者正在討論一種折中方案,即由銀行持有發行方多數股權,而金融科技公司或其他非銀機構負責日常營運。
先前公開討論過的一種結構是,銀行持股超過 50%,金融科技公司持有 34% 並獲得經營權。支持者認為,這種安排可以把銀行的合規和風控能力,與科技公司的產品和技術能力結合起來;反對者則擔心,銀行主導可能壓縮市場競爭空間。
韓國央行一直傾向由銀行主導穩定幣發行。原因主要在於貨幣管理、外匯流動和金融穩定。央行官員擔心,若韓元穩定幣與美元穩定幣之間轉換過於便利,可能增加跨國資本流動管理難度。
十項提案或併入一部法案
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已向國會表示,計劃與執政陣營共同準備一部整合版《數位資產基本法》。目前已有 10 項與數位資產及穩定幣相關的提案在審,但監管方尚未公佈正式提交時間,也未揭露最終條文。
- 穩定幣的發行與流通
- 交易平台行為規範與資訊揭露
- 內部控制與系統韌性需求
韓國現行《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主要聚焦於託管、不公平交易和用戶保護,對發行人監管和市場結構規則涉及較少,因此穩定幣制度被視為下一階段重點。
海外穩定幣也需明確口徑
報告也提出,監管層需要盡快說明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可以參與哪些數位資產業務。同時,為韓國用戶提供服務的海外穩定幣,也應有更清楚的授權標準。
目前仍待回答的問題包括:海外發行方是否需要在韓國設立本地分支,是否要滿足儲備金和託管標準,以及是否必須獲得韓國境內批准。這些內容目前都未定案。
文章稱,韓國後續談判仍需處理幾項核心問題,包括銀行控股比例、非銀機構參與方式、儲備資產保障,以及海外穩定幣的監管待遇。到目前為止,韓國國會尚未公佈表決時間,也沒有給出實施期限。











